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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绍兴市委关于九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
共青团绍兴市委关于九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

发布日期:2024-02-06 16:27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办公室字号:[ ]


根据市委统一部署,2023年4月24日至5月18日,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团市委进行了巡察。2023年8月9日,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团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。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。

团市委书记班子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,始终站在讲政治、讲大局、讲党性的高度,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,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,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,切实做好整改工作。一是提高思想站位。团市委书记班子及各部室、下属事业单位上下联动,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自我净化、自我纠偏、自我完善、自我提升的有效抓手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上来,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深化共青团改革、促进团青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。二是强化组织领导。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,由团市委书记任组长,副书记任副组长,各部室、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。团市委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“第一责任人”的责任,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,形成整改“一盘棋”。三是抓实整改成效。巡察意见反馈后,团市委书记班子多次召开书记会议,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,建立问题台账、明确整改任务、细化整改措施。9月7日,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,各班子成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积极认领问题,剖析问题根源,切实夯实整改责任。下属事业单位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,研究整改落实措施。整改期间,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,对整改涉及的问题逐一建立工作台账,做到事事有人抓、件件有据可查。

截至目前,巡察反馈的三方面27个问题,已完成整改24个、正在整改3个。在巡察整改工作中,对违规违纪的,立案1件、了结1件,给予党纪处分1人(党内警告1人);组织处理1人(免职1人);教育提醒4人次;新制定制度11项,修改完善制度11项。

一、关于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有差距”问题的整改情况

(一)加强青年政治引领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,助力打造“浙青年·爱学习”品牌,联合市委宣传部,举办新时代青年学习暨“浙青年·爱学习”交流大会、“越讲越响”之“‘八八战略’在身边”青年宣讲大赛,广泛开展各类青年宣讲。推进高水平健全“红色根脉”守护者培育体系,组织市级“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”集中培训,高校、企业、农村、社会组织、少先队等五大领域班次全覆盖。

(二)密切联系服务青年。主动倾听青年心声,畅通各级团的代表委员报到、联系青年机制,会同市教育局开展绍兴市第二届青少年模拟政协展示活动,搭建青年意见诉求表达渠道。加强重点青少年帮扶,开展区、县(市)四类重点青少年帮扶情况抽查、通报2次,并将其纳入县级团委年度工作评价。以亚运为契机,开展“绍兴青年志愿服务现状及能力提升路径研究”专题调研,组织12355青少年服务台服务亚运赛会志愿者专项行动,探索建立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长效机制。

(三)广泛凝聚青年力量。打造“越青”系列服务青年品牌,举办“越青恋”青年人才联谊活动13场,“越青创”应用实现公积金数据直连,“越青贷”等金融支持、青年就业岗位推介力度持续加大。积极推动绍兴籍在校大学生培育凝聚,开展“名校学子绍兴行”活动10场,推出大学生暑期“家燕归巢”进机关、进企业活动实习岗位1542个,更新完善绍兴籍大学生信息库1199人。联合市委人才办,举办“名城绍兴·智达未来”青年科技工作者主题活动,列入2023中国·绍兴“名士之乡”产才融合发展大会系列子活动。

二、关于“推进共青团改革有欠缺”问题的整改情况

(一)坚持党建带团建。落实党管青年工作情况、坚持青年优先发展工作情况、引领青年发挥作用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共青团工作纳入市级部门(单位)综合考核;“党建带团建情况”纳入县级团委年度评价。全市各街道、省市级中心镇均建立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。修订完善《团市委书记班子挂联团区、县(市)委办法》,指导上虞区围绕青春之城建设开展“十大青春化行动”。

(二)深化共青团改革。开展全市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“百日攻坚”行动,制定绍兴共青团工作评议办法,畅通青年设计、参与、评议团工作渠道。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,制定绍兴共青团系统挂职兼职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规则、团市委机关挂职兼职干部选配和管理办法,定期通报县、乡两级团干部配备情况,进一步推动专挂兼职团干部更好履职尽责。

三、关于“履行主责主业有短板”问题的整改情况

(一)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。坚持党管青年原则,由党委分管领导、政府联系领导作为召集人,市县两级均按期召开青年工作联席会议。围绕“让城市对青年更友好 让青年在城市更有为”目标,推进制定《绍兴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》,发布市本级青年民生实事6项。会同教育等部门实施绍“心”行动——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,开展全市中小学秋季“开学法治第一课”暨“三禁三防三自”教育活动68场,覆盖13.5万余人。

(二)提高共青团工作的大局贡献度。召开全市现场推进会推动“我在窗口写青春”绍兴青年助力三个“一号工程”先锋行动,实施共青团助力全市域建设高能级战略平台建设行动。组织“青耘中国”直播助农20余场,吸引近30万人线上观看,3人入选2023年乡村振兴共富青年先锋“青牛奖”寻访活动20强,1人入围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。组织1900名“小青荷”志愿者圆满完成杭州亚运会绍兴赛区赛事志愿服务任务,服务总时长超23万小时,开展迎亚运主题志愿活动9400余场,20个亚运青年志愿E站、流动亚运志愿服务驿站服务群众3.7万人次,亚运志愿服务被各级媒体报道56次,其中国家级媒体报道17次。

(三)推进新时代少先队工作。承办第四届浙江省“红领巾学院”思政微队课大赛决赛,市少工委获评优秀组织奖。加强市红领巾学院体制建设,组建市县两级红领巾小记者团和书法、国画、舞蹈、歌唱、朗诵5个市红领巾学院艺术团,在绍兴文化影视频道《小兰花》栏目开设“红领巾会客厅”。加强少先队仪式教育,9月1日在诸暨市浣东小学举行“与亚运同行 迎美好未来”绍兴市少先队仪式教育主题示范活动,建立“家门口青少年宫”4家。组织“红领巾走进档案馆”主题活动,因地制宜打造“红领巾e站1013”阵地6个,262名“红领巾”讲解员广泛开展微宣讲活动。

四、关于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”问题的整改情况

(一)提高站位。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,完善团市委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》,书记班子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班子均制定抓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清单。完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在绍高校共青团思政工作的意见》《在绍高校共青团组织应急处置团员学生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预案》,有效发挥在绍高校共青团组织在预防控制、妥善处理青年学生重大突发事件舆情中的作用,提高高校共青团组织处置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。

(二)筑牢阵地。与市委网信办、市公安局建立了舆情监测联动机制,组建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,组织绍兴市青少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。完善绍兴青年融媒体中心建设,围绕“共青团改革”“助力三个‘一号工程’”“亚运会志愿服务”等重点选题制作各类推文、短视频、VLOG、H5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产品,宣传视频单条阅读量达10.6万次,提升“绍兴青年”新媒体矩阵产品供给质量。

五、关于“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够到位”问题的整改情况

(一)层层压实责任。责成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,对主任班子专业知识不强、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等方面进行剖析反省。核实、厘清相关情况,开展延伸自查,对违规减免培训费等问题立行立改、不搞变通,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学习,提升履职能力。

(二)推动建章立制。制定《绍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重大事项向团绍兴市委请示、报告、报备事项清单》,完善培训活动有关管理制度,成立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学前教育工作小组,强化重大决策前的政策咨询,不断提高决策的规范性与科学性。

六、关于“执行财经政策不够严格”问题的整改情况

(一)完善内控制度。就预算业务处理、合同业务管理风险防控、财务收支审批等方面完善《共青团绍兴市委财务制度》《共青团绍兴市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》,修订完善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财务管理制度。

(二)严格财务审批。严格执行市财政局相关规定,严格落实财务审批各项制度。对政府采购、经费报销、年度预决算上会情况等开展自查,面向机关干部开展财务知识讲座、财务制度培训,不断规范报销流程,强化监督管理。

七、关于“政府采购不够严谨”问题的整改情况

规范政府采购。开展活动策划执行入围采购,通过公开招标、资格审查、中标公示等环节,确定6家单位为中标单位,完善入围采购机制,规范项目招投标、询价等流程,提高采购工作管理水平。调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,完善下属事业单位采购及招投标工作有关规定,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1人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1人批评教育。

八、关于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”问题的整改情况

(一)落实主体责任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、第一责任人责任、“一岗双责”和监督责任,团市委书记与班子成员、班子成员与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,印发《共青团绍兴市委关于全面开展“浙里青廉”工作的实施意见》。召开书记会议,集中学习《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等相关制度,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。

(二)规范执行书记会议决定,遵循“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”的原则,按照《共青团绍兴市委书记会议议事规则》,严格落实书记会议制度要求,明确书记会议决定的组织实施、督办落实相关机制,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。

九、关于“党建工作不够扎实”问题的整改情况

(一)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。严格执行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等规定,认真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制定《团市委机关党建2023年工作要点》《团市委机关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》,开展“植树护绿”、鉴湖坡塘村学习践行“千万工程”、“反诈”观影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,团市委书记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次。

(二)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。严格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《发展党员工作规程》,明确党支部、党总支在吸收、培养、考察等方面的具体任务,对各环节全程纪实,确保政治合格、程序规范,推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提升。开展党员发展专题业务培训,提高党务干部工作水平。

十、关于“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”问题的整改情况

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。召开书记会议,专题学习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》《进一步规范市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》等政策规定,加强组织人事干部的学习培训,开展干部人事档案、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自查自纠,严格按要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。

十一、关于“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”问题的整改情况

(一)深刻反思。督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围绕合作办班“基本情况、存在问题、原因剖析、整改措施”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。9月22日,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,研究分析合作办班得失成效,明确要严肃主任办公会议决策执行,进一步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活动管理。

(二)推动整改。修订《绍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关于规范培训、活动管理的若干规定》,积极协助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核查工作,根据核查情况,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1人党内警告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1人批评教育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退休教师1人提醒谈话。

下一步,团市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继续认真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“后半篇文章”的要求,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,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,以巡察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。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。始终强化政治担当,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,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,持续深化自身建设,将巡察整改过程转变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。二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效。聚焦问题导向,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,适时组织“回头看”,坚决防止问题反弹;对仍需一定时间的,挂图作战,限时完成;对需要长期坚持的,以“钉钉子”的精神,有计划地持续推进,确保整改取得实效。三是着力健全长效机制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,深入剖析问题成因,把落实整改和完善制度、建设长效机制结合起来,推动出台科学、有效的制度机制,有力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,激发干部“做极致、干精彩、看实效、争一流”的干事创业热情,锻造青年身边的“胆剑共青团”。
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委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(所有数据截至2023年11月)。如有建议,请及时向我们反映。联系方式:电话:85117153;地址: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6号楼;电子邮箱:sxtsw228 @163.com。     

   

共青团绍兴市委

2024年1月29日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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